通榆县幼儿园家长申诉制度
申诉范围:
一、对幼儿园给予的处分不服,对教师批评不服。
二、幼儿园乱办班、乱收费、乱摊派。
三、对教师家访方式和家访内容有意见。
四、教师有体罚、变相体罚行为。
五、名誉权、受教育权、人身权及人格尊严受到侵犯。
六、教师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七、家庭虐待和社会歧视。
申诉方式 :
一、口头申诉
二、书面申诉
申诉程序 :
一、向申诉委员会申诉的,可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先向申诉委员会有关人员申诉。
二、通过园长电话申诉的,可直接打园长室电话进行申诉。
三、对不能及时解答的问题,将交领导小组集体处理。
四、重大问题幼儿园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县教育局申诉.。
申诉问题处理时限 :
一、对不能当即处理的事情, 幼儿园接到家长申诉后,在二日内作出答复。
二、对一些重大问题,幼儿园对家长申诉处理时限最多不超出二十天。
注意事项:
一、对家长申诉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二、重大问题要在半日内上报。
三、要保护幼儿和家长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