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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 2021-06-25阅读: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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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工作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正确引导幼儿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和家庭遵循儿童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切实减轻孩子的学业负担,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特此制定本工作方案,望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规范“幼小衔接”,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和小学“零起

点”教学,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实现从幼儿园

到小学两个不同学段教育的平稳过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深化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改革,建立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1.改变衔接意识薄弱,小学和幼儿园教育分离的状况,建立幼小协同合作机制,为儿童搭建从幼儿园到小学顺利过渡的阶梯,推动双向衔接。

2.改变过度重视知识准备,超标教学、超前学习的状况,规范幼儿园、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行为,合理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做好科学衔接。

3.改变衔接机制不健全状况,建立行政推动、教科研支持,教育机构和家长共同参与的机制,确保儿童拥有良好的学校生活开端,实现有效衔接。

三、组织领导

通榆县幼小衔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颜景茂

副组长:赵  波  孙中全

组  员:马艳秋  庄天勇  郭洪策 梁冬梅

徐晓明  王明东  张  佳

四、工作任务

(一)对幼儿园的要求

1.幼儿园要正确认识科学的幼小衔接教育内容

科学的幼小衔接应是幼儿综合能力的培养、良好习惯的养成及必要经验的积累,而不是提前教拼音、写字等小学教育内容。幼儿园要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幼小衔接教育的主要内容有:激发幼儿的入学愿望、培养幼儿的学习兴趣、学习与行为习惯,发展幼儿的学习、生活及交往等能力,其中,学习能力主要包括阅读、倾听、语言表达、科学探究、数学认知、观察分析等方面。这些良好的习惯与能力培养应从小抓起,贯穿于幼儿园整个阶段。因此,各幼儿园要切实转变理念,正确认识科学的教育内容,引领并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幼儿观、教育观,家园携手共同培养幼儿良好的习惯与能力,为幼小衔接的平稳过渡奠定坚实基础。要防止和纠正把小学的环境、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简单搬到幼儿园的错误做法,注重循序渐进做好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社会交往以及学习能力等多方面的准备。

2.幼儿园要扎实做好大班幼小衔接主题教育活动

大班下学期是幼小衔接教育的关键时期,各幼儿园要根据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幼小衔接主题教育活动,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1)加强幼小衔接课程研究。各幼儿园要以主题活动“我要上小学了”为载体,深入开展幼小衔接课程研究。需重点做好以下方面:

一是强化语言表达能力。充分利用集体教学、区域及户外等活动,结合生活情境和阅读活动,引导幼儿对文字符号产生兴趣,养成认真倾听、专心阅读的良好习惯,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关注幼儿书写、绘画姿势,随时提醒和纠正不良坐姿和执笔姿势;二是提高社会交往能力。积极开展系列教育活动、游戏活动,关注幼儿活动体验,结合一日生活进行随机教育,加强鼓励和引导,发展幼儿良好的社会性,提高幼儿的人际交往和社会生活适应能力。三是增强生活自理能力。通过开展各项活动,加强幼儿一日活动的自我管理,家园合力共同培养幼儿自我服务、自我保护和时间管理、物品管理的能力,建立初步的规则意识和任务意识。

(2)切实做好家园共育工作。

精心谋划并组织“幼小衔接”专题家长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幼小衔接”宣传活动与亲子活动,缓解家长焦虑情绪,指导家长做好孩子的入学准备工作。

3.幼儿园要严格规范办园行为

各幼儿园要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科学设置并落实课程实施方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幼儿园不得从事违背幼儿教育规律和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不得组织拼音、外语、写字、珠心算等活动,不得给幼儿布置书写类家庭作业;严禁虐待、歧视、恐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对小学校的要求

1.各小学要坚持一年级“零起点”教学

小学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小学要把入学适应教育作为低年级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课程和教育教学方式注重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小学一年级设置入学适应过渡期,实施好入学适应教育,纳入一年级课程计划。严禁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严禁随意加快教学进度、拔高教学起点和增加教学难度。幼儿升入小学时,严禁小学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2.各小学要积极做好入学适应教育活动

九月份为一年级新生入学的关键适应期,各小学要防止超快初始阶段的教学进度,着重从作息时间、课程安排和教学方法等方面与幼儿园对接,积极做好入学适应教育活动。

(1)要开展好“新生入学”主题活动。在一年级新生中开展“熟悉校园环境”“认识同伴和老师”“了解学习科目”等主题教育活动。要以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为载体,开展一年级新生入学适应。

(2)改革一年级的教育教学方式,国家课程主要采取游戏化、生活化、综合化等方式实施,强化儿童的探究性、体验式学习,减缓幼小街接坡度,帮助儿童顺利完成环境、生活、社会性和学习等方面的适应和过渡。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忽视入学适应,盲目超纲、超进度教学的做法。

(3)重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教学要特别重视培养学生认真倾听、专注阅读、大胆发言、按时完成学习任务等学习习惯,重视指导学生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

(4)重视培养学生的独立生活能力。经常提醒学生及时整理学习用品、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增减衣服、按需喝水、洗手如厕、熟记家人联系方式等,保证孩子的睡眠、运动和休息时间。

(5)建立联合教研制度。教研部门要把幼小衔接作为教研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教研计划,推动建立幼小学段互通、内容融合的联合教研制度。教研人员要深入幼儿园和小学,根据实践需要确定教研专题,指导区域教研和园(校)本教研活动。

(三)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小学、幼儿园违反教育规律行为的治理力度,开展专项治理。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拼音、外语、写字、珠心算等活动,切实减轻幼儿课外负担。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不得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不得设学前班,幼儿园出现大班幼儿流失的情况,应及时了解原因和去向,并向教育局报告。教育局将根据有关线索,对接收学前儿童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视情节依法依规严肃处罚, 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对办学行为严重违规的幼儿园和小学,追究校长、园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检查指导

各有关科室、教师进修学校相关教研部门要加强幼小衔接教育工作的培训与指导,根据实际情况对小学一年级及幼儿园教师进行培训,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同时,各有关科室要加强动态监管,将幼小衔接教育工作纳入督学责任区的检查内容,加大督查力度,对幼儿园 “小学化”及一年级加快教学进度等现象进行过程性督查,一经发现责令整改并全县通报,年度评先一票否决。

(二)高度重视,加强落实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幼小衔接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小学与幼儿园开展结对研究活动,确保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各学校(园)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成立相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坚持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幼儿园及小学校在充分利用家长课程、亲子活动、家长开放日等形式加强宣传外,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科学的育儿观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做好幼小衔接工作,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和小学教育质量,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