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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幼儿园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急预案

作者:王红岩发布时间: 2021-06-28阅读:31次

为贯彻落实好通教字〔2020〕16号文件,关于《通榆县教育系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急预案》的通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做好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新型冠状病毒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师幼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的稳定。

二、组织机构

通榆县幼儿园疫情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

组  长:侯伟华(园长)

副组长:王艳杰(副园长)

关丽辉(副园长)

李红梅(副园长)

成  员:李影  王红岩  王海秋  杜文娟  张艳丽

杨金玲  司影  张红玲  赵丽媛

校医、食堂管理员、各班组长

领导小组分工具体安排:

 1.疫情控制

工作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具体组织实施全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及时汇总有关疫情信息。疫情出现后,负责联系、报告教育局体卫艺科,向教育局上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责任人:后勤园长王艳杰,联系电话:13404444188

2. 排查协调

工作职责:协调、排查和统计师幼疫情期间相关信息,疫情出现后负责协调各组工作情况。

责任人:副园长李红梅,联系电话13843647776

        副园长关丽辉,联系电话15584891311 

3. 宣传教育

工作职责:指导各班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师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责任人:园长助理王红岩,联系电话:13404449889

        校医陈秋菊,联系电话:13244360066

4. 后勤保障

工作职责:督促各食堂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负责幼儿就餐期间的具体防控环节;疫情出现后对病例人员使用过的餐具、行李等物品按要求严格处理。

责任人:园长助理杜文娟,联系电话13634361567

5.安全监督

指挥幼儿园做好保安工作,不戴口罩、有发热、咳嗽症状以及其他情况异常者严禁进入幼儿园。

责任人:园长助理司影,联系电话15843645386

6.信息发布组

工作职责:负责全园疫情防控信息的整理、发布与报送。疫情出现后积极正确地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事实,及时搜集、整理报送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 
   责任人:信息办主任赵丽媛,联系电话:13943645630

四、具体措施

1.发现病例或疑似病例时,要采取果断措施,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和卫生健康局报告,对发病人员严格实施园内定点隔离,由专用救护车第一时间转运病例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          

2. 凡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要进行严格排查、登记和上报,由县疾控中心对接触人员根据评估结果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在卫生部门接管前,幼儿园要对接触人员实行隔离观察、严密监控。

3.发病人员活动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要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切断病菌的传播渠道,消灭传染源。

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调查和善后工作。

5.病例人员出院后需要居家观察,防止反复,完全康复后要由市级工作组组织临床专家评估后,持康复证明方可入园。

6.建立相关的疫情报告制度。发生疫情时,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7.对防控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等应急物资进行充足储备(防护服装、体温计、口罩和消毒液),保障出现紧急情况时物资供应及时。

8.落实好晨午检、消杀、进门检测体温、戴口罩进园等日常防控工作。

9.利用幼儿园公众号、网站、广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和家长广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师生和家长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10.出现疑似病例时,按“班组长—园长--教育局--卫生健康局”程序上报,并根据上述1-5条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通榆县教育局体卫艺科电话:0436-4241131

通榆县第一医院发热门诊电话:0436-4307390

通榆县卫健局疫情防控电话:0436-430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