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知识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第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吉林省第24届全国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吉教联字〔2021〕48号)精神。
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传承弘扬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促进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普及质量,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本届推普周主题为:普通话诵百年传业,规范字写时代新篇。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现对全校师生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内容。
一、指导思想
通过有计划的培养提高活动,进-步提高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全校教师学生中的认知度,增强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让普通话和规范字成为教师教学的基本用语用字,实现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使普通话不仅成为我校的教学语言,即师生在教学和学习活动中普遍使用普通话,更成为校园语言,即师生员工在教学、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校园公共场所用字规范率100%,教师的板书、备课等书写规范,不出现异体字、错别字。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管理。
1.建立学校语言文字领导小组及管理网络,加强领导。
2加紧制度建设,坚持制度管理。如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晋级、评先制度,“推普周" 开展系列活动的制度,校内规范用字制度,师生课堂用语督查制度,学生课余用语督查制度等。力争通过制度化管理,将语言文字工作渗透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着重在学生常规管理,学生评先评优。教职员工聘用、考核、评优评先等各项工作中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目标。
(二)做好普通话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和校刊、黑板报等阵地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规政策:学校橱窗、 班级黑板报开辟“辨析易读错字”专栏,定期展示易读错字供全校师生学习:在校园教学区设立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标语,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三)做好教师普通话培训。考核工作。
将普通话水平作为新进教师的基本条件之一 。对在职教师的要求是:教师普通话考核必须达标《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若不能达标,将视为不合格教师,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优。
将“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 列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教师语言文字能力培训主要有以下要求: 1.普通话成为教师教学用语和校园语言:语文教师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2.板书、备课等书写认真、规范,不出现异体字、错别字。3.能指导学生进行口语交际。4.能对学生进行书写指导。5.对学生朗读、口语交际、书写等具有评价鉴赏能力。
(四》注重日常渗透,开展系列活动。
1.组织好每年的“推普周”系列活动。如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各班级举办手抄报,推普专题广播宣传等活动。
2.每学年开展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知识教育和普通话规范字基本功培训测试工作,以测促训,以训保质。
3.开展与语言文字工作有关的各种评比竞赛活动。进一步强化师生意识,提高素质。如开展钢笔字、粉笔字评比活动,诗文朗诵比赛,教师说课比赛等。
4.让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即师生在课堂以外的会议。集体活动中,要求使用普通话。教师备课,板书、批改、制作试卷必须用规范字。要求使用普通话,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在日常交谈中要求使用普通话。
通榆县新华镇小学校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