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结“十三五”以来我县生命安全教育工作先进经验,推动全县生命安全教育及科研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参加“第三届吉林省生命与安全教育百佳条例(2021年度)评选活动”。希望各单位认真对待、积极组织参加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百佳示范学校”评选系列:各单位可根据本校工作实际情况结合评选“基础标准”在四个类别中选择本校所符合且工作最突出的一个类别申报表彰类别。
2、“百佳优秀个人”评选系列:各单位可根据本校情况和教师的工作实际,结合“百佳优秀个人”评选的“基础标准”,在五个具体类别中选择本校最具优势的类别,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教师为表彰对象。
3、上述两个系列如条件不符合,也可不申报。
4、根据学校所选择的表彰类别并参照对应的“基础标准”准备材料并填写对应的“申报表”。
5、生命安全教育的课题、成果、荣誉应为“十三五”以来所取得的(课题未结题亦可)。
6、教育局将根据各校上报的材料结合平时工作,择优向省推荐“百佳示范校”及“百佳优秀个人”“先进组织单位及其负责人”三个系列的受表彰对象。
7、上报材料:对应的“申报表”(纸质一份)、佐证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后当场返回)、佐证材料复印件(纸质一份)。
8、申报材料要求10月28日报送至县教育学会(进修学校405室),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4253755。
附:关于开展第三届吉林省生命与安全教育“百佳”系列(2021年度)评选的通知
2021年10月26日